关于规范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

bt365官方网站/广东中心2016-03-18 16:52:07来源:华南师范大学评论:0点击:收藏本文

各有关高校及学员:

  为规范我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(以下简称岗前培训证书)管理,提高岗前培训证书管理意识。我中心拟对岗前培训证书补发、换发工作进行规范。因岗前培训证书与教师资格认定关系重大,因此依照《<教师资格条例>实施办法》和《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》(教人[2001]6号)等有关条款,并参照教师资格证书补发、换发规定,对我省岗前培训证书补发、换发工作进行如下规范:

  一、规范管理,保障证书持有人权益。岗前培训证书因关系教师资格认定、教师职称评审,各高校负责此项工作相关部门应当高度重视,每期培训结束后,要在指定时间内派专员及时领取证书,并及时发放给学员,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。

二、参加岗前培训学员应保证本人办证信息的完整和正确,培训期间如发现本人信息有误,请及时向培训管理部门提出更正;获得证书后,应对证书妥善保管。如学员本人确因证书遗失,可申请证书补发;确因证书损毁或信息错误的,可申请证书换发,并按照以下程序办理:

(一)填写《广东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》(见附件);

(二)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。

三、证书换发、补发办理时间:

每年办理两次,分别为4月和9月,其他时间恕不办理。

办理时间

提交申请材料时间

证书集中办理、发放时间

上半年

4月1-10日

4月26-30日

下半年

9月1-10日

10月26-30日

本规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。



附件:广东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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